截止年12月1日,隋唐洛阳城九洲池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一期)已完工;
二期正在施工中;三期正由河南盛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中。
01大内西、玄武门城墙效果图
隋唐洛阳城九洲池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二期)项目正式启动施工,该项目占地约3.3万㎡,建筑面积约.02㎡。
隋唐洛阳城九洲池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二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玄武门墙、大内西墙、陶光园南廊、陶光园阁楼、消防泵房、消防水池、游览步道、浅水景观水渠、景观绿化、小型广场铺装、室外管网、土方工程、二次深化项目等。
●玄武门城墙
目前,玄武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已正式上报国家文物局,待国家文物局批复方案后即可实施。
玄武门遗址片区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唐宫东路以北,玄武门大街以南,定鼎路以东区域,为隋唐洛阳城的宫城北门及北墙遗址所在区域。玄武门及北宫墙遗址区域东西长约米,南北宽约25米,占地面积约38亩;玄武门遗址南北两侧广场占地面积约12亩;总占地面积约50亩。
建筑效果图为haieagle设计,转载请注明出处
02九洲池遗址三期保护展示工程
九洲池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三期)项目地块位于河南省洛阳市隋唐洛阳城九洲池遗址北部地块,东侧和南侧与九洲池遗址二期工程地块衔接,北临玄武门大街,东靠嘉豫门大街,占地约7.4万㎡。
项目拟在保护遗址的前提下,结合九洲池遗址片区的研究成果,通过仿唐建筑形象和唐风园林景观的形式对此区域进行展示利用。
招标控制价:.00元;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不含方案审批时间。
03
洛玻地块局部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洛阳玻璃厂地块综合开发控制性详细规划》于年7月编制完成。
鉴于国家、省市对文物保护展示的新要求及隋唐洛阳城九洲池遗址二期保护展示方案已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原控规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不能更好地指导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建设。
本次规划调整是在原有控规基础上结合文物主管部门批复的大遗址保护展示实施方案,对原控规的用地性质、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本次洛玻地块调整范围如下:
唐宫中路以北,定鼎大道(定鼎北路)以西,玄武门大街以南,嘉豫门大街(玻璃厂路)以东,总用地面积约41.15公顷。
●规划主要要求
用地调整:根据《隋唐洛阳城九洲池遗址(二期)保护展示提升设计方案》,保留嘉豫门大街东侧在建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及现状九洲池的文物古迹用地;
并将剩余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
●控制指标调整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依据已批方案,容积率由3.0调整至1.1,建筑限高由40米调整至18米。
文化设施用地依据文物主管部门批复的《隋唐洛阳城九洲池遗址(二期)保护展示提升设计方案》,容积率由3.0调整至0.5,建筑限高由40米调整至18米(重要节点建筑高度可根据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适当提高)。
调整后,文物古迹用地保持不变,面积为10.41公顷,文化设施用地为27.70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05公顷。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