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平乡县县委宣传部4月28日发布了一则情况说明,称近日有人报警,该县一小学门卫程某某猥亵一名10岁的小女孩。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涉事学校校长被停职,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4月30日,媒体记者联系到该女孩的姑姑刘女士,据刘女士说,4月13日,奶奶接孩子回家时,走路一拐一拐,追问女孩,女孩什么也没说。然而回家脱下孩子衣服后,却发现孩子下体有些肿。
孩子不说,家人报警,警方询问得知,女孩晚上上自习,去厕所期间被门卫叫到门卫室,随后,疑似遭门卫猥亵。
可怜的孩子,5年前爸爸去世,后妈妈改嫁,孩子一直跟奶奶生活。
一看到类似消息,小编真的想骂人,只是怕出言不逊,有失体统。若情况属实,一个10岁的孩子,你怎么下得去手?
近些年来,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尤其是此类对未成年孩子猥亵等案件时有发生,未成年该如何保护,如何保障孩子阳光成长的权利,是全社会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