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内容为虚构故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1
干净明亮的卧室里,有一抹阳光从窗口照进来,刚好在床铺上形成一道光带,庄筱心烦意乱地拿着遥控器窝在床上,电视机不时地传来雪花嘈杂声,她怎么也调不好。
庄筱从被窝里掏出手机,气急败坏地给叶崇之发消息:你家破电视打不开。不料没等到叶崇之的回复,他直接推门进来了。
庄筱发出惊讶的声音:“你在家啊?”
此时的庄筱正穿着叶崇之的睡衣窝在他的床上,衬衣太不合身,于是露了半个肩膀出来,整条左腿也很不雅观地露在外面,因为刚刚太过烦躁,整个脑袋被她揉成了鸟窝一样,可从叶崇之的角度看过去,倒显得她的脸格外小而精致了。
两个人就这样暧昧尴尬地对视了两秒钟,庄筱才半知半觉把被子揽在自己的身上,这时叶崇之已经大步迈了进来,虽然他心里有按捺不住的兴奋,可表面上仍然十分平静,只听他淡淡地问了一句:“电视坏了?”
庄筱小鸡啄米似地点点头,然后便一动不动地看着叶崇之,今天的他穿了一件纯白色的高领线衣,在白色的映衬下,他的皮肤显得更白了,金属镜框架在鼻梁上,更添一抹安静的气息。
他探过身从庄筱的手里拿过遥控器,然后转过身背对着她,三下五除二便把电视调好了,庄筱裹着被子,凑到他的跟前:“哎,你咋调的?”
叶崇之静静地看了她一眼:“你不用问了,问了你也学不会。”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她住在这不过月余,可电视却已经是第二次坏了。
庄筱努努嘴,不愿意在跟他争辩,就这么痴痴地仰脸看着他:“早上我明明听见你出门了,你啥时候回来的?”
“你听到的可能是我回来时的关门声吧,我买了早餐,一会儿出来吃吧。”
“早餐!”一听到有东西吃,庄筱一个激动便掀了被子从床上下来,衬衣早已在她的身上不着形状,衣角不知道什么时候塞进了里面的裤子里。
叶崇之就这么从下往上把她打量了个遍,微微皱了皱眉头:“你昨天对我的衬衣做了什么?”
庄筱大叫一声,一时间不知道该遮上面还是下面,最后只好气急败坏地一巴掌打过去:“你看什么呢!”然后飞快地冲到了厕所。
叶崇之噙着笑,慢悠悠地从卧室踱步到客厅,虽然他的家被这个假婚的小妻子弄得一团糟,可他的生活也从来没有这么有趣过。
初秋的早晨,气温还不算太高,薄雾渐行渐远,屋里更显明亮,也就是那一刹那,他突然觉得不那么孤单了,这个世界上已经有了他想要守护的东西,而后是无限喜悦。
2
叶崇之跟庄筱是邻居,只不过叶崇之的房子是全款买的,庄筱是租的,一梯两户,庄筱是小户型,叶崇之是大户型,俩人对门。
庄筱是资深吃货,可是不会做饭,每天都会点一大堆外卖,有时候外卖小哥按错门铃就会按到叶崇之家里,叶崇之喜静,每次有人按错他都会不耐烦地皱皱眉头。
久而久之,他每次想到对面的邻居都会感到疑惑,于是某天看书的时候,不自禁地就在书上写了句: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对面房东是他认识的一个阿姨,阿姨明明说把房子租给了一个小姑娘,可她每天能吃这么多外卖?叶崇之真的是费解极了。
那天他做饭的时候又不由自主地想起这个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不料一分神,不小心切到了手,他刚走到客厅准备找创客贴,便听见有人敲门。
叶崇之匆匆地拿了个创可贴去开门,发现门口站着个娇小可爱的女生,她怯怯地跟他打招呼:“嗨,我是你的邻居,我叫庄筱。”
听到对方说我是你邻居的时候,叶崇之的心里已经有点“沸腾”了,可表面上仍然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有事吗?”
“你可以不要在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做饭吗?”
“啊?”
这个小区隔音不错,但是排烟管道不太行,油烟总是容易倒灌,于是叶崇之每次做饭庄筱都能闻见,换作平时做饭也就算了,可叶崇之有时候晚上十一二点还会做饭,那清晰可闻的香味扰得庄筱怎么也睡不着,而且每天的香味还都不重复,今天麻辣香锅,明天土豆牛腩,大后天煎个牛排,庄筱别的优点没有,就是鼻子很灵。
庄筱解释完这么一大通,整个人上气不接下气的,尤其她一边念着菜名,还一边舔了舔舌头,虽然她没有都猜对,但还是猜对了大半菜名,叶崇之心里暗自忖度,没想到这个吃外卖的小姑娘还挺有意思的,弄得他直想笑,可面上还得故作高冷。
“你吃饭了吗?我刚煲了汤,要不要一起……”叶崇之的“吃”字还没说完,庄筱便心领神会地说道:“好啊!”然后从叶崇之跟门框的缝隙中钻了进来,直奔厨房。
庄筱穿着拖鞋就来串门了,纤细而白皙的脚踝在浅紫色的睡衣下显得格外小巧,叶崇之盯着她的脚踝看了好久,才慢悠悠地走进去盛汤。
庄筱真是个自来熟,那些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叶崇之偶尔有应答。
3
“你的手受伤了?”吃饭的过程中,庄筱看到了叶崇之手上的创可贴,略有担心地问道。
叶崇之点点头,继续喝汤,啃汤里的骨头,他吃饭很细致,每一根吃完的骨头都摆得整整齐齐。
“那一会儿我帮你刷碗吧,你是不是这几天也不能洗菜了,要不我来帮你洗菜?”
叶崇之暗自皱一皱眉头,没答应也没拒绝,而庄筱作为一个脸皮厚的女子,便只当做他答应了。
庄筱微微仰着脸,柔和的灯光照在她的脸上,她慢慢地咀嚼,一脸心满意足的表情,吃到最后还冲叶崇之打了个饱嗝。
庄筱洗碗的时候,叶崇之已经回到书房继续工作了,他是国内一名小有名气的公装设计师,一年只接两个项目,可但凡他出的设计,必定绝无仅有,他热爱创新爱到疯狂的地步,在别人看来那些无法实现的设计都出自叶崇之之手,也正因如此,很多人都愿意为叶崇之的创意买单。
洗完碗后的庄筱趴在叶崇之家的书房门口张望,看到了三台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着自己完全看不懂绿色网格,生怕打扰到叶崇之,然后小声说道:“我先回去啦!晚上再过来!”
庄筱是A市日报的一名小记者,虽然平日里打卡制度不严,可以经常翘班,但交稿毕竟有日期,于是熬夜写稿子是常有的事。
她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觉得顿时灵感暴增,一定会写出让主任满意的稿子,并且一稿就过。
叶崇之不解地回头:“现在不是晚上?”
“我是说晚上十二点,可以再来一顿宵夜!”
像叶崇之这么清冷的人,三十年来都不近女色,直到遇上“死皮赖脸”的庄筱,让他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有时候看似不搭的两个人,谁又能肯定的说在性格上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呢?
就这样庄筱隔三差五地来叶崇之家蹭饭,每次来蹭饭她也不空手,经常大包小包地买她喜欢吃的蔬菜和水果,把叶崇之的冰箱塞得满满当当。
做饭她不会,但是各种水果沙拉和果汁她可是十分熟练,这天晚上她又把不知道混合了哪几种水果的果汁推到叶崇之的面前,惹得他直皱眉。
“这是什么东西?”
“很有营养的,你尝尝!”话音刚落,叶崇之的手机便响了,又是家里打来的视频电话,他有些不耐烦地接起来。
果不其然,家里又是变着花样的催婚,这次叶崇之的母亲连托梦的故事都讲出来了,但叶崇之仍然不为所动。
“儿子,沙发上那是什么?女人的外套?”庄筱进门后随手将她的粉色外套扔在了沙发上,没想到二老连这个都能发现。
正当叶崇之一脸错愕的时候,庄筱主动跑到二老面前打招呼:“叔叔阿姨你们好,我是叶崇之的邻居,叫我筱筱就好。”
二老一见儿子的房间里有个女人,那喜悦简直无以言表,眼睛笑得都快眯成一条线了,以至于庄筱长篇大论地说他们不用担心当代年轻人的婚事时,他们什么都没有听进去。
他们目不转睛地